機械系系材料組誠徵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114年08月起聘)
人員區分:專任教師
用人單位:機械系
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
名額:1名,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性別:不拘
待遇:依本校規定
聘期:114.08.01起
公告日期:113.10.16
截止日期:114.02.14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機械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2) 工程材料相關領域(金屬材料、陶瓷材料等相關材料製程與應用技術)
(3) 具備英語授課能力,具有研究潛力或實績且具教學之熱忱。
(4) 至起聘日止,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 25 條,「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於施行(2015 年 1 月14 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特殊條件:無
工作項目:教學,研究與輔導
工作地址:台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台灣科技大學機械系
應備申請資料:
檢具下列資料
1. 簡歷
2. 著作列表
3. 大學碩士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如為國外學歷需有外館認證證明。
4. 開課方向(條列式)
5. 研究方向(條列式)
6. 大學碩士博士成績單
7. 博士論文
8. 工作經歷證明(1年(含)以上)
9. 其它有助申請文件
五、應徵截止日期與資料傳送
於民國114年02月14日前請至下列網址填送資料
https://reurl.cc/6EEg3d
聯絡方式:薛佳琳02-27376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