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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4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其曾服務於所列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職務之全時專任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請參考來函。

銓敘部令以,自114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其曾服務於所列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職務之全時專任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請參考附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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