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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勤休制度專區

建置緣由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業於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行政院基於兼顧公務同仁健康權及機關實務運作,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業於111年12月21日發布、112年1月1日施行。

相關法規

1.公務員服務法

2.公務人員保障法

3.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

行政院函行政院令條文總說明逐條說明

4.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

行政院函行政院令條文總說明逐條說明

相關問答集

1.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Q&A

2.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Q&A

宣導課程與簡報資訊:

1.113年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勤休制度宣導課程

2.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及實務案例(簡報檔)

其他連結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員勤休新制專區

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分機1108),人事室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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