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緣由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業於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行政院基於兼顧公務同仁健康權及機關實務運作,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業於111年12月21日發布、112年1月1日施行。
相關法規
1.公務員服務法
2.公務人員保障法
相關問答集
1.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Q&A
宣導課程與簡報資訊:
1.113年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勤休制度宣導課程
2.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及實務案例(簡報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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