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總務處
職稱:技術組員
名額:1名(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
待遇:大學學歷36,652元起、碩士學歷38,746元起。(職務加給於人員進用前提本校約用人員甄審考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每月支領職務加給4,400元。)
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以下擇一符合(需檢附相對應文件)並熟諳政府採購法、行政程序法等業務所需法規: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三年制專科學校畢業後,具有相關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二年制、五年制專科學校畢業後,具有相關之工作經驗三年以上者。
(4)曾任本校行政書記、技術士三年以上者。
2.熟悉電腦視窗軟體、網路系統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3.積極負責、勤奮,且具有工作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耐壓性高。
4.曾辦理過土木建築、室內設計相關業務者尤佳。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一)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之情事。(二)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三)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五)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七)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工作項目:
1.華夏校區專案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全生命週期管理(含需求討論、採購業務、履約管理、驗收結案、保固業務)。
2.華夏校區既有校舍修繕、維護等小額採購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主要位於國立臺灣科技大華夏校區(23568新北市中和區工專路111號),每周至少1次於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校本部(106335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
應備申請資料:
聯絡方式:丁建仁先生、電話:(02)2730-3299、E-mail:cjting@mail.ntust.edu.tw
備註:本職缺除正取外,得列備取,並依應徵當事人之意願及職缺之職級與工作性質,依序遞補本校其他約用職缺,備取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